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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税深化时间 或在年底

发表于2012-09-25

政策详情:国税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昨日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房产税下一步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初。丛明介绍,目前上海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重庆计税依据是房产交易价。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则是房产税,如果按照评估价值征收则是房地产税,评估价值里包括了地价。“目前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展了房产税的试点,下一步将会双管齐下,包括进一步扩大试点以及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目标是消灭房产税,建立房地产税。”丛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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